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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万祥
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既要积极落实促消费政策,持续丰富促消费活动,也要排查制约企业发展的管理制度机制障碍,将清理隐性壁垒与恢复扩大消费有机结合。
新春开工,各地都把提升营商环境作为“拼经济”的重头戏。1月30日,北京发布《清理隐性壁垒优化消费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为企业和消费者创造便利条件,为市场主体拆除隐性壁垒,着力打造更优消费领域营商环境,将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
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春节前后,消费市场加速回暖,展现中国经济韧性与活力。2023年春节档国内电影票房为67.58亿元,同比增长11.89%;今年春节假期全国国内旅游出游3.08亿人次,同比增长23.1%,实现国内旅游收入3758.43亿元,同比增长30%……透过一个个数据,展现出节日消费场景修复后释放出的强大爆发力。
走过热闹的街头,穿过红火的市场,我们有必要进一步清理消费隐性壁垒,打破看不见的“隔墙”,保持这可喜的消费复苏回暖势头。
所谓隐性壁垒,就是人为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具体到消费领域,如准入准营制度方面,存在多头跑、多次跑,审批效率低,地方保护等问题,导致企业“想进进不来”;监管执法方面,存在监管执法频次高、标准不一致,以罚代管、重罚款轻监管,“三天两头”搞检查等现象,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新业态新场景方面,对于促销活动、外摆特色经营等经营行为的管理标准不清晰、不规范,监管滞后;政务服务方面,存在大型商场周边停车难、道路拥堵、地铁口不连通等问题……
直面这些问题,清理消费隐性壁垒,需要从根上对症下药。当前,我们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既要积极落实促消费政策,持续丰富促消费活动,也要排查制约企业发展的管理制度机制障碍,将清理隐性壁垒与恢复扩大消费有机结合。
首先,要聚焦“小切口”,贴近市场主体需求,解决市场主体长期反映的问题。能线上办的业务,可以不用跑去线下;能一次都办了的业务,让企业跑一次就好。管理部门要提供多种选择、畅通各个渠道,企业怎么方便就怎么办,但绝不能程序空转,新添“玻璃门”“旋转门”。针对餐饮企业、连锁超市、便利店等面临的日常监管执法频次高、标准不一致等问题,监管部门要本着“有事管住,无事不扰”的态度,进一步规范对消费企业的执法监管。加强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以综合监管、柔性监管提升监管“含金量”,体现依法调控和治理经济的导向。
其次,要增强消费预期,更好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企业有创新,政府要跟得上。通过清理对市场主体的不合理限制,实施更加有效监管,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商业外摆是不是摆“地摊儿”,这是很多商家关心的问题。哪些商品可以摆出来,哪些商品禁止外摆,以及怎么摆、摆哪里,谁来管、怎么管等问题,都要尽快明确监管边界,这样大家就可以尽快动起来。近日,山东推出“放心消费在山东”深化提升十大行动,包括大力推行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力争2023年年底前全省承诺单位达到45万家,充分保障消费者线下购物“后悔权”等,都有助于保障消费者权益,提升消费信心。
清理消费隐性壁垒是件顺民心合民意的好事,需要各方面保持与时俱进的治理智慧,更需要时时刻刻反省自身,真改真查真清理,让改革的好处落到每一位商家、消费者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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