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国正、艾小青、李升、张一傲(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社会管理研究中心)
人口监测是国家合理出台人口政策、推动人口有效治理的基础性工作。当前,我国在进行人口监测活动时,仍然保持着传统的全国人口普查和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依照年份进行统计的人口监测模式,以及与之相匹配的研究处理方法和分析手段。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当前人口治理出现更多没有处理经验的新问题,从而对人口监测也提出了适应时代的新要求。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数字技术的出现和发展为此类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方法和新思路,国内各个地区已经出现了利用数字技术进行人口监测的实例。如,北京市海淀区通过移动通信技术驱动的城市区域人口监测、江西瑶里村通过物联网技术驱动的旅游村镇的景区人口监测、贵州省利用大数据平台驱动的贫困人口监测和南京市利用热力图技术驱动的城市动态人口监测。这些数字技术驱动人口监测的方式在人口监测领域各有其发挥优势和擅长领域。通过使用数字技术,各地的人口监测工作得到了极大的助力和改善。与此同时,国外的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也在尝试通过数字技术驱动人口监测的进行。
但是,虽然数字技术对人口监测的驱动作用强大,但是在利用其驱动人口监测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数据产权归属不清、隐私数据泄露严重、缺乏数据处理体系和数据分析方法亟待更新等问题。
1.数据产权归属不清。
利用数字技术驱动人口监测的基础是对大量数据的收集整理。在这一过程中,数据作为人口监测活动所必需的资源,其在市场中的顺利流通,是人口监测获取相关数据的前提。而数据的充分流通,则必须明确数据主体的权利以及责任边界,以发挥数据产权制度的正义性,解决各方数据主体可积极承担各类数据相关的义务,恰当履行数据权利,以确保各方经济利益。
但当今时代,随着数字技术的应用和普及,几乎每一个人都是数字技术的使用者,并在这一过程中创造数据,这为数据产权的界定带来了困难;加之数字科技发展时间较短,数字技术与人口监测结合的领域的研究则更少,整个社会缺乏对于人口监测中数据产权问题的认知和重视;学界也尚未对人口监测所涉及的数据产权的归属问题达成统一看法。因此,目前,我国对数据产权的划分仍不清晰,部分法律虽对数据的民事权利进行了认可和规定,但是仍未触及到数据的权属问题,人口监测所面临的数据权属问题依旧是法律规制的空白。这导致在利用数字技术进行人口监测的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地触及数据收集成本增加、相关责任履行不到位、甚至侵害部分社会主体权益的问题,并对数字驱动人口监测带来不利影响。
2.隐私数据泄露严重。
在人口监测活动中,数字技术所收集的数据范围涵盖广泛,并且难免涉及部分个人隐私,如手机号码、身份信息、家庭和工作位置、终端信息、通话记录、浏览历史等。这些个人隐私信息可以精准地反映一个人的社会活动、社会关系、思想观念以至于意识形态。因此,如果不注重人口监测数据中个人隐私数据的妥善保护,导致个人隐私数据泄露,将给居民的生产生活和社会运行带来难以估量的危害。
但是,当下的人口监测数据中,隐私数据的泄露仍然严重。从2017年起,隐私数据泄露问题快速增长,并于2019年达到峰值。其泄露的个人隐私数据涵盖方面多,影响范围广,泄露领域包括数据库、基础服务器、人工智能、人脸数据识别等,泄露数据则包括私人电话和邮箱、网站或应用账号密码、所在位置及行动轨迹、聊天记录和通话记录等。这些问题虽然并非都由人口监测机构对于数据的保护失利导致,但即便是私人企业导致的隐私数据的泄露,其所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将降低居民对于人口监测机构的数据收集行为的信任,并在人口监测数据的过程中产生抵触,从而增大数字驱动人口监测的阻力。
3.缺乏数据处理体系。
人口监测的数据质量将直接影响数据分析结果,高质量的人口监测数据可确保人口监测的有效性,并使得人口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切实有效。但是与人口监测有关的数据通常类型多元、数据构成各异、信息处理繁杂,若不对这些数据加以甄别和处理,则其作为人口监测所需的数据价值较低。因此,在利用数字技术驱动人口监测的过程中,应设计相应的数据体系对数据进行处理,从而提升数据质量,保障数字技术有效驱动人口监测。
但是当下各地对于人口监测数据的主要处理方式,仍然停留于人工数据对比、查遗补漏、分类抽查等传统数据处理方式。即便部分地区采用了新式数字处理技术,但是,目前各个机构之间仍然缺乏统一的人口监测数据处理体系。其所使用的人口监测数据的处理方法通常是根据人口数据的应用目的和数据特征设定特定的处理程序,并由此类程序自动化进行处理。这虽然提高了处理效率,但却导致不同地区、部门和人员在进行人口监测数据进行处理时出于不同的人口政策制定目标,而采取不同的处理体系。这种情况将导致对同一批人口监测数据的处理结果有所不同,并最终导致分析得出的人口政策结论出现误差,甚至造成错误。
4.数据分析方法亟待更新。
数字技术与人口监测的结合,虽然提升了人口监测的能力和质量,但是也使得监测数据量和数据复杂度急剧上升。加之,社会变迁速度的加快造成了新的人口治理问题,使得人口政策相对过去需涵盖更加宽泛的社会领域,因而对人口监测数据的分析提出了新要求。因此,在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时,基于传统人口监测数据收集方式而衍生出的数据分析方法和指标,如,对人口数量、人口结构等指标进行的分析等,已不适用于依靠数字技术收集到的规模更大、精确度更高、种类更加复杂的人口动态监测数据的分析。因此,对人口监测数据的监测方法的更新和迭代势在必行。
以上这些问题严重地影响了数字技术在人口监测中所发挥的驱动作用,甚至阻碍了数字技术与人口监测的充分结合。因此,本文提出了数字驱动人口监测发展的政策建议: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改善数字技术应用环境。
人口监测数据在经过数字技术赋能后,已经具有了财产的属性,因此,应当对其进行清晰的规定,以规范数据产权相关的经济行为。为此,相关部门应加紧研究人口监测数据的产权所属理论,尽快出台人口监测数据的相关法律法规,以明确其法律定位,避免因人口监测产权数据不清晰而引致的对部分主体合法权益的损害。同时,针对在利用数字技术驱动人口监测过程中衍生出的,通过泄露个人隐私数据、谋取市场垄断地位等侵犯其他社会主体权益牟取不法收入的情况,也应当通过明确规定数据非法行为、加强针对数据犯罪的管控、落实对不法行为的惩处等,进一步完善人口监测数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方式予以解决。
在法律完善过程中,针对商业主体,应在严格贯彻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适当给予其获得并拥有、使用和处理部分客户人口监测数据的权利,在充分发挥商业主体收集和处理人口监测数据的能力的同时,减少泄露人口数据等不法行为的出现。对于政府、社会组织等非商业主体,可通过法律赋予其享有对人口监测数据的拥有、管控和传输等权利,以促进其履行人口监测、人口政策制定、公共信息开放等公职。
2.丰富数据处理和分析方法。
在数据处理方面,利用数字技术进行收集的人口监测数据的收集时,会由于数据解码错误、通信设备干扰、基站联系中断等情况产生诸如缺失数据、乒乓数据、漂移数据等传统数据处理方法无法解决的新型数据问题。因此,应当针对此类问题,设计更多的数据处理方法,以提高人口监测数据的质量。如,针对信令系统不稳定所导致的缺失数据,可通过选择空值较多的字段,对其进行删除或补全;针对由于用户滞留时间长而导致的冗余数据,可通过对位置编号字段进行统计并筛选有效数据的方式解决;针对由于基站信号问题而出现的,手机信号突然切换到其他距离较远的基站,并在一段时间之后迅速切回原基站而导致的漂移数据,则需要通过计算数据的时间间隔和距离间隔等方式,筛选出漂移数据并计算数据传输速度,对部分转移速度较快的数据予以剔除。同时,各个部门应当增加数据处理方面的交流协同,构建一套标准的人口监测数据处理体系,以解决各个部门在进行不同政策制定过程中出现的指标体系和处理方法的混乱。
在分析方法方面,数字技术带来的规模更加庞大、种类更加丰富的人口监测数据和人口政策所需要解决的更加复杂的问题,为丰富人口监测数据的分析方法提供了客观条件和主观要求。因此,相关部门在利用数字技术进一步提升对传统人口监测指标——如,人口数量、人口结构等的精确度的同时,应进一步丰富人口监测指标,以适应人口政策制定的新要求。如,可通过调查活跃人口时空分布、区域人群实时流动量等指标,实现对于人口出行等方面的实时规划治理;可增加老年人口赡养情况、青年婚育意愿情况等指标,以助力当前出现的老龄化、少子化等人口问题的解决。
3.更新人口监测设备,增加数字人才储备。
利用数字技术进行人口监测必然需要其可发挥作用的硬件设备。为实现数字技术在人口监测中对数据的收集、处理、分析和储存等功能,相关部门需要更新可实现上述功能的数字设备和配套措施,如,配置适宜、储量较大的计算机硬件、提升数据处理效率和分析能力的相关软件,以及对相关设备的及时维护和必要更新等,从而为数字驱动人口监测提供良好的软硬件环境。为此,有关部门需要加大设备购置的资金投入,并雇佣可信的技术人员,更新数字驱动人口监测的设备。
数字技术与人口监测的结合,虽然提升了监测的能力和质量,但是也使得监测数据量和数据复杂度的急剧上升,因此需要引进更多掌握数字使用技术的新型人才参与数字设备的操作。同时,由于经济社会变迁加速,人口监测人员需要敏感地把握社会现象,并研发新的人口监测指标和数据分析方法,以实现指标体系对人口监测情况的准确反映,而这进一步扩大了数字人才的缺口。为此,相关部门应加大对于数字人才的引进力度并培养其在人口监测方面的知识素质,同时,应在部门内开展数字设备的操作和数据处理分析方法的培训,从而填补数字人才的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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