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答疑精华:转移登记与更正登记-视焦点讯

2023-06-07 14:04:20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啦!为帮助大家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了学员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老师给出详细答疑。以下是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相关资料图)

刘某借用张某的名义购买房屋后,将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双方约定该房屋归刘某所有,房屋由刘某使用,产权证由刘某保存。后刘某欲主张自己为所有权人。关于刘某的权利主张,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是( )。

A.不能直接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更正登记

B.若张某不同意更正,刘某可向登记机构申请异议登记

C.可向法院请求确认其为所有权人

D.可依据法院确认其为所有权人的判决请求登记机关更正登记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本题中,刘某与张某约定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由刘某使用房屋并保存产权证,约定本身并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合法有效。刘某可以申请更正登记(选项A),若张某不同意更正,刘某可向登记机构申请异议登记(选项B)。选项CD,刘某可向法院起诉确认其为所有权人,刘某一旦胜诉,即法院判决确认其为不动产的真正权利人,登记机构可依据生效的判决文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更正登记。

提问:

请问,改变权属证上的名字不是用转移登记吗?

回答:

更正登记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登记的有错误,需要改正过来,这叫更正登记。

转移登记是指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后所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上述题目的房屋所有权本来就是刘某的,张某不享有所有权,所以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登记问题。

这里的登记权属是不符合真实情况的,因此可以要求更正过来。选项A表述错误,当选。

注:以上答疑精华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答疑板,网校老师会针对已购课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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