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税务风险怎么化解?
金融企业税务风险及化解如下:
1、预收融资安排费未按期结转收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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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收入科目金额异常,很容易受到检查人员的关注,在税务检查中发现许多金融企业,存在预收融资安排费未按期结转收入的问题.
企业在收到预收款项时要先确定该款项的税法规定的收入确认时点及条件,并注重后续管理,一旦符合确认收入条件应在当期及时确认收入,避免产生后续的税收问题给企业造成损失.
2、金融资产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多,交易也较为频繁,少数财务人员将购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风险较大.
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周期一般较短,如企业取得与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处于同一个纳税年度,那么企业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费用也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故企业容易忽略上述交易费用存在的税会差异.对此建议企业,当年购入且尚未处置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应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在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回顾对应投资资产的购入时间,并确认是否与处置时间处于同一纳税年度.如不处于同一纳税年度,应注意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如对同一交易金融资产多次买进卖出,应以先进先出法确认具体取得时间.如此才能防范税务风险,更好地维护企业合法利益.
3、税前扣除部分员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
"金融作为高薪行业,工资薪酬环节核算的税收风险也值得关注,特别要注意的是,只为部分员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不得税前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仅为部分员工缴纳或者是为全体员工缴纳但是超出了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以外部分的补充养老保险,均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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