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全]通过初级会计考试1科可抵扣继续教育学分 各地如何抵扣?

2023-08-23 11:06:13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获悉,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通过一科或者两科,是可以抵扣继续教育学分。但初级会计考试以及继续教育实行属地原则,不同地区的相关政策有所差异,考生需以当地官方要求为准,为便于各位初会考生查看,正保会计网校汇总整理了各地继续教育抵扣有关政策,旨在为学员提供便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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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已公布抵扣方式地区汇总
地区抵扣方式时间
北京自行登录“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模块申请。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陕西学分自动计入本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系统。暂未明确 详情>
江苏

南京: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选择“学分折算申请”栏目申请;常州: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办理学分折算申请

南京: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常州:2023年5月1日-12月31日

广东

省内参加考试,由省财政厅录入,会计人员无需申请;省外参加考试,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财政部门确认。

2024年4月30日截止
河北线上或线下申请办理均可2024年6月底前
浙江在年度内登录继续教育网站,选择抵免网上申报详情>
甘肃线上或线下申请办理均可">继续教育通知>">实施办法详情>
天津由市财政部门直接进行确认登记,无需个人申报暂未明确 详情>
辽宁

营口:按要求线上申请阜新:财政部门直接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营口:2023年3月1日-9月1日阜新:2023年3月1日-12月31日

云南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进行登记2023年12月31日前
山东由省财政部门统一登记2023年12月31日前
海南省财政厅直接办理继续教育登记暂未明确 详情>
吉林在“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中“学分折算”模块,选择折算类型并上传相关材料,当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报名时间:2023年5月6日-12月31日

学习时间:2023年5月6日至2024年1月31日

黑龙江财政部门直接办理当年度继续教育事项登记2023年11月30日前
四川自行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站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财政厅页面在线申请办理登记2023年12月31日前
安徽在本年度登录“会计管理服务平台”,在“视同教育登记”中,按照《视同继续教育登记办理须知》,上传继续教育相关材料,申请办理视同继续教育事项登记。缴费年度次年的3月31日前
青海12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省财政厅会计处审核后办理暂未明确 详情>
内蒙古1.单科合格:当年度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视同完成继续教育申请】中申请登记,由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在学分银行中进行记载;

2.全科合格: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当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由自治区财政厅在会计人员取得资格证书后,直接记入《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学分银行。

继续教育通知>实施办法详情>

<<持续更新中>>
其他地区继续教育政策
地区时间及详情
新疆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详情>
上海2023年3月1日-12月31日详情>
重庆2023年3月13日至12月31日">详情>
山西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详情>
广西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详情>
<<持续更新中>>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相关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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